一.【展会名称】德国国际视觉广告与标识展览会(viscom europe germany 2008)
二.【展会时间】2008年10月30日 - 11月1日 上午10:00 至 下午 18:00
三.【展会地点】德国 法兰克福
四.【展馆名称】法兰克福展览中心 3号馆
五.【展会简介】德国国际视觉广告与标识展览会(简称viscom germany 2008)是经过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的专业广告标识类展览会,也是2008年度欧洲知名的几大广告标识类专业展览会之一。本届viscom展出面积将达到24000平米。Viscom germany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展览会的国际化。根据上一届展会的正式统计,共有来自全世界30个国家的314家参展商参加展览会,取得了较好的展览效果。上万名参观者当中,98%属于专业观众,分别来自全世界83个国家。专业观众当中,71.9%属于各自公司的决策者,更有41.9%的观众属于公司的老板。作为与国内北京广告“四新展”以及上海国际广告展同类型的欧洲最著名的广告标识展,预计将有超过300家来自世界各地的公司在德国展示欧洲乃至全世界最新广告制作行业的潮流,展示包括与以下五大类产品有关的设备、材料、软件、技术等:喷绘打印与雕刻、数字印刷、丝网印刷、标识灯箱制作(含霓虹灯、LED与户外广告牌)、展览展示器材。目前,全世界各广告标识行业顶尖级别的公司均已报名参展,如美国威特、以色列赛天使、日本罗兰、武滕、MIMAKI等公司均已参展。Viscom germany在展览会期间还将进行多场主题交流会,为与会人员提供一个相互讨论交流的机会;另一方面,广告标识业内的专家还将现场为参展商和观众阐述全球广告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如果贵公司2008年有意向开拓欧洲市场,参加本次展览会是您的最好选择。我公司与viscom主办方励展博览集团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是viscom在中国地区的独家代理。2005年我公司首次组织德国国际视觉广告与标识展览会(viscom2005)项目即获得巨大成功,共有涉及展具、耗材、标志标识、LED等方面的12家公司参加中国展区的展示。2008年viscom上,我公司申请的中国展区将拥有更好的位置,同时在展览会上拥有独特的中国展区形象,届时必将有力的提高参展商的整体展示效果。本次展览团行程共计10天,参展结束后将顺访周边欧洲国家。
六、展出内容
广告制作设备、材料、软件、技术等:喷绘写真与雕刻、装裱及其它广告制作设备,喷绘写真介质与墨水,丝网印刷与特种印刷,标识灯箱制作(含霓虹灯、LED与户外广告牌)、展览展示器材、广告新媒体。
七、相关费用
1. 报名费:人民币3000元/参展单位
2. 展位费:3608欧元/9平米标摊(双面开角位需加收10%展位费,以上价格包含参展注册费、展位光地费、搭建费、展具费、德国19%VAT税,每增加一平米,增加365欧元)
详细请参考viscom 2008英文参展申请表中的价格
3. 参展人员费:电议(商务团标准:含各项组织费用、展览会参展商证或观众门票、往返国际机票费、国内外机场费、国外四星级酒店住宿、国外全程用餐、公杂、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等,下同)
4. 签证费:按实际发生收取。
5. 展品运输费:按展品货量和《运输指南》中的运费费率计算收取。《运输指南》另发。
6. 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
八、参展手续
请您仔细阅读!
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
1. 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参展申请表》和《选派出国参展人员报表》(见附件),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司(相关信息见“十二、联系方式”)。
2. 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注册费、展位预订金共计人民币20000元汇至我司账户(相关信息见“十一、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时,请注明“2008年德国标识展”字样。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后退展的单位,报名注册费将不予退回。报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单位,报名注册费和展位预订金均不予退回。
3. 我司在收到上述1、2中的两份表格和费用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 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护照及签证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司无关。
5. 参展单位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而因所有参展人员的签证申请被拒导致无法参展的,我司将从降低参展单位损失的考虑出发,妥善处理,但已发生且不能取消的费用将由参展单位承担。
6. 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除按上述2办理外,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7. 参展单位自觉遵守展会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参展单位因违法行为(包括涉嫌侵权)引起的法律纠纷,需自行解决,与我司无关。
8.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九、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将于2008年 5 月 31 日截止。
十、可享优惠
1. 我司将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符合要求的参展单位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如获批准,即可享受此项优惠。
十一.【参展费用汇至】
【户 名】中山市万盛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分行张家边康乐分理处
【账 号】2011003309024824442
十二.【联系方式】
中山市万盛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肖克 先生 【电 邮】ws@ws-expo.com
【电 话】0760-5333991 【网 址】www.ws-expo.com
【传 真】0760-5333881&nb